索引号
MB1A08302/2024-47510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黄潭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年12月05日
名称
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5日

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5 10:00 来源:黄潭镇人民政府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两级关于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按照镇委镇政府工作要求,镇安委办决定针对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月中旬。

二、整治重点

1.道路交通;开展隐患摸排整治,实施综合治理,紧盯“两客一危”、运输车辆超载超速、违规载人、校车安全、渡口安全、道路施工安全等。

2.建筑工地;开展隐患摸排整治,实施综合治理,紧盯违规施工、无安全设施施工、未报备施工、无防护施工等;重点关注高空作业、电气安全、脚手架搭设、起重吊装等。

3.城镇燃气;开展隐患摸排整治,实施综合治理,紧盯燃气经营企业的资质、从业人员持证、瓶装气灌装运输、燃气三件套安装、应急预案制定等,并做好餐饮店、居民住宅、学校、医院、食堂等重点场所的燃气设施的维护和巡查)。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开展隐患摸排整治,实施综合治理,紧盯重点企业和各烟花爆竹经营店,重点排查企业证照办理、设备安全、从业人员资质、动火作业,以及现场各类隐患。

5.校园;开展隐患摸排整治,实施综合治理,督促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教师代表等组成的隐患摸排小组,紧盯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安防建设、心理健康、培训机构、危化品管理、校园周边安全等。

6.工贸;开展隐患摸排整治,实施综合治理,紧盯重点企业和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督促各类主体开展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同时落实巡查督改。

7.文旅;开展隐患摸排整治,实施综合治理,紧盯公共场所、文娱场所、办公场所、景区景点等重点场所,督促相关主体做好隐患排查并落实台账和记录,尤其是危险场所的警示标识和游乐设施许可证办理等。

8.医院;开展隐患摸排整治,实施综合治理,紧盯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电气线路、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处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9.民政;开展隐患摸排整治,实施综合治理,紧盯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等场所,孤寡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重点排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建筑安全等。

10.消防;开展隐患摸排整治,实施综合治理,重点排查“九小场所”、“三合一、多合一”、服装加工、市场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安委办和专委会实体化运行,增派人员力量,落实经费保障,迅速制定工作方案,立即启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社会监督,加大举报有奖宣传力度,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

(三)严格检查执法,提高监管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高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一律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形成闭环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实施关闭;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移交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