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08752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胡市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年09月03日
名称
胡市镇2024 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3日

胡市镇2024 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3-13 10:35 来源:胡市镇人民政府

根据《天门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切实做好2024年全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原则,严格落实低茬收割大力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抓好源头防控。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各项工作措施,确保火点黑斑数量明显下降,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二、组织领导

成立胡市镇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肖勇任第一组长,镇长周林飞任组长,臧勇华、陆昌盛、肖中显、鄢宁波、叶丹、魏一鸣、朱登辉任副组长,全体镇机关干部、镇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登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检查、督导和协调日常工作。

以片区为单位,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陈集片:肖    臧勇华  朱登辉徐红波

李俊兵  李想兵  程应珍

新民片周林飞  鄢宁波  魏一鸣张殷勃

李佳林邓仁恒雷广敏董继芳苏彩云

苏志红  黄水平  程俊云

胡市片陆昌盛何华茂张永龙彭继泽

朱一芹程金超宋秀芳  程新安

        石艾波宋海军

六合片肖中显  镇宇田徐文涛

李永权  代太平

禁烧督导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分为三组,具体如下:

第一组:艾志立、汪国斌、熊凯、袁中香、张

李勇刚

第二组:谢中想、董继芳、李俊兵、袁中香、张

李勇刚

第三组:韩涛、曾壮俊、袁中香、张磊、李勇刚

派出所每天安排一名民警配合禁烧督导工作专班开展巡查,镇机关值班干部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对发生焚烧秸秆应急情况及时汇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源头管控。

1.严格农机管控。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加强农机源头管理,严厉打击无粉碎还田装置或粉碎还田装置不合格的农机违规作业。为本地过境农机编号登记,在机身明显位置张贴作业要求及违规举报电话,强化农机监督,严把禁烧第一道关。村、社区管控措施细化到盯车盯人盯田块,做到农机作业全程跟踪管控坚决杜绝“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式管控

2.落实收割标准。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指导农机收割作业,水稻留茬高度控制在25厘米以下,秸秆粉碎长度控制在15厘米以内。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组织农机手签订低茬收割承诺书,建立农机黑名单制度,对未落实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的农机严禁开展收割业务,严格落实低茬收割要求。对实行水稻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的田块按1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奖补资金从市奖补资金中列支,村(社区)统筹使用。

3.强化秸秆利用。积极培植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对符合条件的主体做好市奖补申报工作,积极拓展秸秆综合利用途径。鼓励实行主体区域包干捡净,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加强宣传动员

一是常态化反复宣传。村(社区)要常态化开展秸秆露天禁烧宣传,采“村村响”广播、宣传车、宣传牌、标语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露天焚烧危害禁烧政策,形成浓厚禁烧氛围,树立“全年禁烧、常态禁烧、长效禁烧”理念。二是精准化专题宣传。(社区)入户开展专题专项宣传,逐一发放宣传册,面对面签订秸秆露天禁烧承诺书,形成铺天盖地宣传态势。

加强巡查管控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构建“镇领导干部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田块”的联动网格化体系,落实“四包一”责任。二是提高处置时效。各村(社区)提高火点应急响应效率,对巡查发现蓝天卫士预警发现的火点、黑斑必须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坚决杜绝视而不见、习以为常的情况。一旦发现火点、黑斑各地必须在2个小时内完成火点黑斑的处置。三是依法处置。派出所负责对露天焚烧秸秆且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进行留置训诫;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要求承担相应赔偿外,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好全镇消防工作,一旦发现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的火灾及时组织予以扑灭。

四、保障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此项工作作为下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克服消极厌战情绪和麻痹大意思想,抓实抓细秸秆露天禁烧各项工作,切实扭转禁烧工作被动局面。

(二)形成监管合力。工作专班、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农作物低茬收割管控和秸秆露天禁工作。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要加强对责任片区和挂点村农作物低茬收割和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严格考核奖惩。对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奖优罚劣,严格考核结账。对于火点数较多、蓝天卫士反馈率低、普遍留茬过高等情况,由镇纪委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压实工作责任。被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部门通报火点,经核实属实的,由镇纪委根据情形问责包保干部、所在村负责人、责任网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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