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序号1)情况的公示
根据《天门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天文〔2024〕25号)的要求,我中心积极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现将我中心拟销号的序号第1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自公示日起10天内。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招商服务中心反馈。反馈电话:0728-8500088。
附件:天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序号1)情况公示清单
天门市招商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0日
天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序号1)情况公示清单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1 | 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个别乡镇和部门引进项目时没有考量环境承载力,造成区域环境问题突出。 | 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守好招商引资项目环保底线。 | 对新引进项目提前预判,并组织开展预审会商,严把准入关,实行环境准入审慎研究,不符合天门市高质量发展和“三线一单”、规划环评等相关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引进。 | 1.市招商服务中心对项目信息进行初判。收到项目信息后,市招商服务中心根据信息资料,咨询落户地环评要求,邀请环保部门对项目准入进行初步研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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