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45568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招商服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名称
关于天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序号1)情况的公示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关于天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序号1)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0 10:20 来源:天门市招商服务中心

根据《天门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天文〔202425号)的要求,我中心积极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现将我中心拟销号的序号第1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自公示日起10天内。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招商服务中心反馈。反馈电话:0728-8500088

附件:天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序号1)情况公示清单



天门市招商服务中心

20241120





天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序号1)情况公示清单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1

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个别乡镇和部门引进项目时没有考量环境承载力,造成区域环境问题突出。

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守好招商引资项目环保底线。

对新引进项目提前预判,并组织开展预审会商,严把准入关,实行环境准入审慎研究,不符合天门市高质量发展和“三线一单”、规划环评等相关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引进。

1.市招商服务中心对项目信息进行初判。收到项目信息后,市招商服务中心根据信息资料,咨询落户地环评要求,邀请环保部门对项目准入进行初步研判。
2.
市招商服务中心对项目签约落地进行评审。组织招商引资项目评审会,生态环保部门作为评审小组成员单位,对项目环评情况进行把关,对项目环评信息进行分析或打分,达到相关要求方能满足签约落地条件。
3.
在受理项目环评送审本时,市生态环境局内部科室做好项目审核把关后,再进行专家审查。
4.
在项目报批前,市生态环境局需召开行政审批委员会,经会议讨论通过后进行报批;同时重新修订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的六条意见》的通知,梳理环评报批流程,严把项目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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