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环境监测站自我承诺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3版)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以公开方式对其遵守法定要求、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严守诚实信用等情况进行自我承诺”,本站现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标准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法律和社会责任。
2.严格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监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按本站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确保出具的数据和报告公正、准确、客观、真实、可追溯。
3.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本站管理体系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影响与干扰,严防数据篡改造假,独立于其出具数据、报告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防止违反职业道德、科学精神的不正当行为发生,确保环境监测工作的独立性和数据结果可信性。
4.严格执行国家保密相关规定,对监测活动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客户提供的技术资料、监测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政府部门授权和有关单位同意,不对外公布相关环境监测数据与报告。
5.在本站从事监测工作的人员,不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6.本站全体成员在执行管理体系文件时,必须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管理体系文件中不够完善的地方提出修正意见。本站也真诚期待社会各界对本机构管理体系及运作模式提出宝贵建议,以推动本机构管理体系的持续完善与改进。
天门市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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