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08206
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天门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3月06日
名称
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示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06日

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06 17:18 来源:天门市司法局

天门市关于对照国务院宣布失效文件进行清理的结果公示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清理意见〔建议修改、建议废止、宣布失效、继续有效〕

原因说明

1. 

天发改文〔2021〕387号

天门市支持服务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宣布失效

目前主要使用天政发办〔2023〕25号《关于支持服务业进规纳统的五条意见》

2. 

天政规〔2018〕2号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宣布失效

2022年重新制定天门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3. 

天政办发〔2017〕15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十三五”节能降碳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宣布失效

“十四五”节能减排方案已发布

4. 

天政办发201921号

天门市“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宣布失效

政策已失效

5. 

天政办函201911号

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重点工作清单

宣布失效

政策已失效

6. 

天政发〔2018〕21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宣布失效

政策已失效

7. 

天政办函〔2021〕7号

天门市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宣布失效

政策已失效

8. 

天政办发〔2021〕1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进全市对外贸易创新发展

若干措施的通知

宣布失效

根据省厅通知要求,对相关外贸政策进行梳理,当前该政策文件已不再适用,后续将出台新的外贸政策

9. 

天政办发〔201355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10. 

天环发〔201325

天门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11. 

天环发〔20141

天门市环保局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工作方案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12. 

天环发〔201620

关于要求开展重点企业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13. 

天环发〔201629

大气污染防治联动工作方案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14. 

天办发〔201710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且重新修订

15. 

天环发〔20187

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天门市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16. 

天环发〔20205

关于印发《天门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天门市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17. 

天环发〔20234

关于印发《天门市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18. 

天政规20165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宣布失效

出台新文件

19. 

天政规〔2017〕2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宣布失效

出台新文件

20. 

天政规〔2017〕3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宣布失效

出台新文件

21. 

天政办发201941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宣布失效

出台新文件

22. 

天政办发20194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和《天门市城镇职工意外伤害保鲜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宣布失效

出台新文件

23. 

天政办发〔201949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和《天门市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24. 

天政办发〔201934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25. 

天政发〔2017〕22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26. 

天政发〔2019〕11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加油站建设的意见》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27. 

天环发〔2015〕18号

天门市环境保护局 天门市公安局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天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天门市物价局关于对本市机动车实行环保定期检验的通告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28. 

天政办发〔2021〕34号

天门市简化优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29. 

天财农经〔2019〕55号

天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办法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30. 

天政办发〔2018〕201863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30年〕》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31. 

天政办函〔2021〕2号

天门市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实施细则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32. 

天办发电〔20211

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33. 

天政办发〔2021〕2号

天门市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办法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34. 

天政规〔2020〕 2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35. 

天政办发〔2019〕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36. 

天政办发〔2019〕31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37. 

天环发〔2020〕2号

关于印发《天门市生态环境局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38. 

天环发〔2022〕5 号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39. 

天办发〔2020〕1号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40. 

天政发〔2020〕13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41. 

天政办发〔2021〕30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已过时效

42. 

天财文〔2023〕38号

天门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纾困基金设立及营运方案

继续有效


43. 

天财文〔2023〕71号

天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管理办

继续有效


44. 

天财产〔2023〕79号

天门市稻谷补贴实施意见

继续有效


45. 

天财文〔2022〕118号

天门市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继续有效


46. 

天国资综〔2022〕21号

天门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暂行〕

继续有效


47. 

天国资综〔2022〕22号

天门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继续有效


48. 

天国资综〔2022〕28号

天门市市属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办法

继续有效


49. 

天政发办〔2023〕25号

关于支持服务业进规纳统的五条意见

继续有效


50. 

天发改文〔2023〕85号

天门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

继续有效


51. 

天发改文〔2023〕34号

天门市市级成品粮储备管理细则〔试行〕

继续有效


52. 

天发改文〔2023〕59号

天门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继续有效


53. 

天政规〔2022〕2号

天门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继续有效


54. 

天政办发〔2022〕35号

天门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继续有效


55. 

天政办发〔2022〕3号

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继续有效


56. 

天政办发〔2022〕22号

贯彻落实中央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接续政策措施工作清单

继续有效


57. 

天办发电〔2024〕5号

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继续有效


58. 

天办文〔2023〕8号

天门市2023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

继续有效


59. 

天政规〔2022〕3号

天门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继续有效


60. 

天环发〔2022〕6号

关于实行天门市机动车环检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继续有效


61. 

天环发〔2023〕1号

关于印发天门市排污企业污水处理费差别化收费方案的通知

继续有效


62. 

天环发〔2023〕7号

关于印发《天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继续有效


63. 

天政办发〔202221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继续有效


64. 

天政办发〔202231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继续有效


65. 

天政办发〔202239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继续有效


66. 

天政规〔20231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和天门市职工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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