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序号16)情况的公示
根据《天门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天文〔2024〕25号)的要求,我市积极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现将我市拟销号的序号第16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反馈问题
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在低茬收割和综合利用上履职不到位,低茬收割管控流于形式,收割管控环节层层失守。低茬收割补贴没有落实到位,导致老百姓普遍对低茬收割积极性不强、支持率不高,全市秸秆收割普遍留茬过高,部分田块秸秆茬口高达60厘米。2023年天门市水稻秸秆综合利用量58.91万吨,秸秆离田处置约3.3万吨,秸秆离田率仅占比5.7%;据现场调研时基层反映,天门市水稻种植面积50%以上没有落实低茬收割,给后期焚烧秸秆留下较大隐患。
整改目标
1.强化秸秆低茬收割监督巡查机制,加大管控力度,加强农机手规范作业督导;
2.积极向上争取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确保2024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在94%以上。
整改措施
1.开展收割季节高速公路入境路口值守,在入镇、入村、下田路口设立农机低茬收割值守点,检查作业农机是否安装粉碎装置,严禁无粉碎装置农机下田作业;
2.加强农机低茬收割管理,建立农机“黑名单”制度,督导农机手规范作业;
3.推广秸秆五化利用,强化收储运体系建设,实现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化、市场化,秸秆收储场所规范化;
4.积极向上争取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2024年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达到30家,实现秸秆综合利用量58.91万吨,秸秆离田处置约8万吨,秸秆离田率占比13.58%;
5.将低茬收割与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纳入年度禁烧工作考核,保障相关奖励资金。
整改完成情况
(一)收割季节期间,各乡镇联合公安、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在随岳高速天门站、随岳高速岳口站、武荆高速天门站设立收割机作业指引点,负责登记、签订低茬收割承诺书及作业指引,同时在入镇、入村、下田路口设立农机低茬收割值守点,在重点位置检查作业农机是否安装粉碎装置,对安装粉碎装置的机械发放下田作业许可证,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不允许下田作业。全市相关责任单位组建七个督查组,包保15个水稻主产乡镇,对乡镇组织发动、收割管控、应急处置等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推动禁烧要求落实。市农业农村局组建七个巡查督导组包保全市所有乡镇,每天实地督导落实低茬收割标准,同时严格农机手不得拆卸粉碎装置并实行低茬收割、粉碎还田,对达不到要求现场反馈给所在乡镇分管领导,由所在乡镇迅速整改,整改后巡查督导组及时复查,复查不到位再整改,直到低茬收割到位。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成立督导组每日组织人员进行督查,同时对乡镇进行技术指导。2024年全市水稻低茬收割率达84.23%,其中干驿、九真、马湾、麻洋、卢市、多祥等水稻主产区达90%以上,低茬收割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将低茬收割和综合利用纳入禁烧宣传,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印制承诺书、致农户的一封信、通告、横幅,下发乡镇对收割管控、综合利用、秸秆禁烧开展宣传;要求乡镇在收割季召开农机手约谈会,宣讲收割要求,增强农机作业人员低茬收割意识。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各乡镇利用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平台,采用挂横幅、贴标语、发宣传单、流动宣传等方式,深入农户、田间地头、农机专业合作社等重要场所,大力宣传低茬收割作业知识,增强农机从业人员低茬收割意识,今年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对外地农机做到了人手一份,确保知晓率达100%。各乡镇对农机手进行集中培训,严格执行低茬收割标准。对不按要求作业的、不接受乡镇劝阻的农机手,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处理,并将其列入信誉不良农机手“黑名单”,确保安全作业。
(三)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天门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推广秸秆“五化”利用,强化收储运体系建设,于8月底印发至各有关单位、乡镇;组建专班深入各主体现场查看场地、设备,宣传、讲解我市优惠政策;在麻洋镇组织召开全市低茬收割及秸秆综合利用现场推进会;配合华中农业大学在我市石家河镇、马湾镇、小板镇开展水稻秸秆还田与农作物草谷比检测。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机具如打捆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搂草机等,通过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报废462台废旧机具,补贴276万元,同时举办秸秆综合利用现场演示会,实地展示农机的作业效果和操作方法,共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培训16次。石家河镇召开水稻低茬收割、秸秆打捆回收综合利用现场会。
(四)向省能源办争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国重点县项目,项目资金500万元,已下达我市。召开全市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座谈会,新增秸秆收储运市场主体12家,目前我市共有主体40余家,其中年收储量在1万吨以上的有5家。2024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量为78.99万吨,综合利用率94%,中、晚稻秸秆离田打捆约17万吨(其中燃料化利用秸秆2.5万吨,饲料化利用秸秆13万吨,原料化利用秸秆1.5万吨),秸秆离田率占比21.5%。
(五)将低茬收割和综合利用纳入禁烧工作方案,并将秸秆禁烧考核结账与奖补资金相挂钩。在《天门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要严格农机管控,落实收割标准,强化综合利用。在禁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中收割管理占10分,考核要求各乡镇办场制定农机管控方案,严格农机准入条件,严禁无切碎、粉碎还田装置或切碎、粉碎还田装置不合格的收割机下田作业;严格执行秸秆还田作业质量标准,秸秆留茬高度控制在25厘米以内,确保做到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组织农机手统一签订农机手责任承诺书。对省通报的火点,按照1万元/个的标准扣罚相应乡镇市级综合利用奖补资金;超过5000平方米的,按照5万元/个的标准扣罚相应乡镇市级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在年底对秸秆禁烧日常工作进行评分排名,重点乡镇年度考核结果排名后五名,一般乡镇年度考核结果排名后三名,按考核得分占满分百分比兑现市级综合利用奖补资金。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天门市农业农村局反馈。反馈电话:0728-5362078;反馈邮箱:893689606@qq.com。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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