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托育服务?托育服务有哪些形式?
托育服务是指对3岁以下婴幼儿的照料、看护。根据照护主体划分,托育服务主要有家庭照护、机构照护两种形式。
家庭照护是指以家庭为主要场所、由家庭成员承担对婴幼儿的照料、看护,妇幼保健机构、托育机构和其他专业社会组织为家庭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等服务。
机构照护是指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其专业人员,在婴幼儿父母或监护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受托对婴幼儿提供照料、看护、膳食、保育等服务。机构照护主要包括:托育服务机构、托儿所、幼儿园托班、社区托育点、单位托育点等。
2.为什么要开展托育服务?
我国近80%的婴幼儿是由祖辈看护和照料,由于我国人口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普遍反映家庭婴幼儿照护负担较重,广大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日益旺盛。
婴幼儿照护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2019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要求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和谐幸福;有利于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营造婴幼儿照护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利于补齐“幼有所育”服务短板,保障民生、促进就业、扩大消费,不断增进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
3.托育服务与早教和幼儿园教育有什么区别?
托育服务严格遵循3岁以下婴幼儿成长的特点和规律,通过提供专业和规范化的照料、看护、膳食、保育服务,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目前社会上早教机构或教育咨询公司主要是为婴幼儿和家长提供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通过家长与孩子亲子互动、共同游戏,促进婴幼儿早期智力开发,不属于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将3岁以下婴幼儿编入3岁以上幼儿园小班,也违背了婴幼儿成长的特点和规律,不利于婴幼儿的身心健康。幼儿园可以单设3岁以下婴幼儿托班,开展规范的托育服务。
4.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是家庭为主,托育补充。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点是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的服务。
二是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强化政策引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三是安全健康,科学规范。按照儿童优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遵循婴幼儿成长的特点和规律,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四是属地管理,分类指导。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各地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国家部委网站
市直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
官方微信
扫一扫添加关注